邻水县997名田长扎“耕”守好“责任田”
全面推行“田长制”工作两年多以来,邻水县始终把粮食安全是“国之大者”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持续完善“三级田长 网格员”责任体系,全面织牢耕地保护网络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,做到“寸土必争”“寸土不让”,推动“田长制”工作落地见效。
建机制 统筹部署“一盘棋”
11月26日,石永镇万秀桥村,一台台微耕机穿梭在农田里,或翻土、或碎土、或平地,为来年播种打基础。
“开展机械冬耕,对农田进行深耕细作,能够提高土壤的透气性和保水能力,为作物生长提供更加适宜的环境,让农田焕发生机与活力。”该村党支部书记涂毅说。
其实,眼前这片100多亩稻田在以前是一片撂荒地。两年前,涂毅作为一名村级田长,也是村里的林长、河长,他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村上有部分稻田成了撂荒地,长满杂草,且零碎分散,于是他和村党支部“一班人”一道积极向上争取,开展撂荒稻田复耕种植,努力实现荒田变沃土。
自从成为村级田长后,涂毅到辖区内巡查耕地便成了日常工作。目前,像涂毅这样既是林长、河长的村级田长在邻水县共有304名,职责范围更加清晰合理,进一步提高了巡田效率。
“耕地是老百姓的‘命根子’。我们通过精心构建组织体系、精准构建制度体系、精细构建责任体系,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。”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自2022年起,邻水县全面推行“田长制”工作,成立了以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为“双田长”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“田长制”工作领导小组,将耕地保护和“田长制”工作纳入党政同责考核中,严格考核、一票否决、终身追责。融合林长、河长、田长为一体,形成“三长合一、一巡多查”的工作机制。目前,全县共设置田长997名,将省、市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“化整为零”,细化到每一名田长肩上,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一名田长守护,切实保护耕地资源。
划网格 打造全面“畅通尺”
11月25日,位于牟家镇龙须沟村的流出耕地恢复补充工程施工现场,镇级副田长熊波与村干部一起到现场察看工程推进情况,协调解决施工难题。
“由于施工区块狭小、灌木杂乱,刚进场施工时,进度有一些滞后。”施工方负责人祝启华说,经过加派人手和增加作业时间,终于赶上了施工进度,目前该村的100余亩土地整改已经完成了总工程的一半,争取在年前全面完工并栽植油菜等越冬作物。
冬闲时节,加强对流出耕地恢复补充工程以及复耕复种的督促和指导,对打好流出耕地恢复补充工作“收官战”显得至关重要。
熊波说,牟家镇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“田长制”工作,搭建了工作专班、明确了目标任务,实行一地一策,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,增强了干部群众的耕地保护责任意识,同时,坚持全天候与重点区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田、护田。
近年来,邻水县建立起“党政同责、政府主导、部门协同、社会参与”的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机制。自然资源部门履行耕地保护监督责任,各镇党委、政府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属事管理、全面覆盖、责任到人”的原则,加强辖区内耕地动态巡查,及时发现、制止、报告、处理违法占用、破坏耕地和将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行为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指导、监督承包经营主体履行好耕地保护和耕种义务,对撂荒地、流出耕地恢复后复耕复种,采取包产下户、农户认领、流转、代耕代种等方式恢复耕作,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,确保粮食安全。
明职责 练就护田“真本领”
11月25日上午,趁着晴好天气,梁板镇红旗村党支部书记刘文与该村第一书记、驻村队员一道,来到谭家湾流出耕地恢复整治地块进行现场办公,找准恢复整治地块位置和明确平整场地、农作物栽种是此次现场会的主要内容。
刘文作为红旗村的田长,在巡田时一旦发现问题,他就会用手机拍下照片,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。
“作为一名田长,既要做坚守原则的巡查员、监督员,也要做耐心细致的讲解员、宣传员。除了对村里的所有土地都要进行全覆盖监管外,还要与每一位涉及流出耕地的农户耐心沟通,使村民们能够认识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能够带来的长远利好,让土地资源能够真正成为带动村民增收致富、推动乡村发展的关键要素。”刘文说。
今年以来,按照田长制工作职责,邻水县结合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对各级田长、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,以更加有效的举措、更加坚决的态度,把“长牙齿的硬措施”落到实处,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“非农化”、永久基本农田“非粮化”问题做到“早发现、早介入、早制止、严查处、严整改”。截至目前,全县巡田率达462.72%,上报问题线索136条,及时制止处置违规占用耕地建房、种植草坪、养殖鱼虾等27起,处置率100%。
同时,强化问责“动真格”,始终坚持以严的态度、严的标准、严的措施,倒逼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。制定出台《耕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方案》,充分发挥各行政机关、公安、司法、检察执法监督职能作用,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,对占用耕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严肃查处耕地保护领域有案不移、有案不查、大案小查、瞒案不报,玩忽职守、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,有效提升耕地保护法治化水平。
责任编辑:李雪蕊
原文链接:http://dnr.sc.gov.cn/scdnr/shix/2024/12/2/d3a00ce818b642c1a3cddc8675bf932f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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